青才网:老板拖欠工资跑路了,我该如何维权?
日期:2020-05-19 浏览

  劳动者遇上拖欠、克扣工资的情况,该如何维权?小编支招,为您捋一捋遇上欠薪的正确对待方式。

  途径一: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仲裁的申请时效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仲裁的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其他规定
  有关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途径二: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网上等方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
  (1)监察的受理时效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上述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监察的调查时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其他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的维权方式分为投诉与举报,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小编特别用一张表来为您区分:



  小编提醒:针对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要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报酬,既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也有利于单位自身更好地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