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406室)。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连云港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2152。
(三)报名材料
1.《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7.反映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的相关材料(限报5项)。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其中第3-7项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4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4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在《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组织实施,考察总分100分,考察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察成绩及排名,考察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察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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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岗位表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报名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